從醫學角度探討香港特殊學習障礙(學障)問題

障礙的鑒定、介入及結果 /
醫生在處理特殊學習障礙的責任/
未來展望


陳作耘醫生

 障礙的鑒定、介入及結果

讀寫障礙是一種最常見影響兒童的神經行為失調。在香港,過往數年間,由於社會人士對此問題日漸醒覺,被轉介到公營及其他社區服務作評估及治療的兒童不斷增加。根據教育署的統計,新被評定為學習障礙的兒童人數,由1997/1998 144人提升至2001/2002948人;並根據衛生署兒童體能及智力評估中心的報告,已診斷為不同學習困難種類的兒童人數亦由1998年的205人擢升至2002年的800人。據一些傳統的臨床研究指出男性的患者較多,惟是康,迪格縱向研究(Connecticut Longitudinal Studies)卻指出在閱讀障礙上,男性與女性的人數相若。而據兒童體能及智力評估中心的發現,男與女患者的比率卻是2.51之比;這個性別差異的結果仍有待將來以隨機抽樣的人口調查方式來檢視,避免只依靠轉介來作評估的個案數字作分析而引起研究上的偏差。

 雖然科學研究在學習障礙的鑒證工作上賦予新的希望,人類未來可透過產前遺傳因子的研究及其他科學化程序得知胎兒的情況,然而今日的鑒證及診斷依賴臨床檢討及以本土化的驗證工具來量度。在香港,好些本土化的驗證工具已普遍為不同專業服務所採用。

 特殊學習障礙包括讀寫障礙、數學障礙、閱讀障礙及機能協調障礙等。醫生們可根據下列的徵狀把有懷疑的兒童及早轉介到有關部門作評估測驗及治療︰

 出現在幼兒身上的徵狀包括︰

²         延遲學習說話 / 學習說話遲緩

²         發音準確及意思表達清晰方面出現困難

²         學習字母時出現困難

²         專心聆聽及依從指示方面出現困難

²         記憶名字、數字及名單方面出現困難

 入學後,兒童會逐漸出現如下情況︰

²         學習中文及英文生字方面出現困難

²         對依次序排列數字及英文字母出現困難

²         學習閱讀書寫、及串字方面出現困難

 兒童亦會逐漸出現下列問題︰

²         執筆出現困難及書寫出來的字體奇特難看,離以辨別與理解

²         時間及方向感薄弱

²         工作組織能力差 (如在家課管理方面)

²         處理自己物件的能力弱

²         數學概念及計算方面出現困難

當懷疑一個兒童是否有讀寫障礙或特殊學習障礙時,家長、教師或醫生應有步驟地轉介兒童往接受詳細及深入的評估和有效的援助。家長可從兒童的老師及醫生方面尋求專業意見,確定最佳適調及補償處理方案。於教師而言,他們自己的學校內有一個由教育署支持的系統,足以幫助學習有障礙的兒童。醫生亦可指導家長去接觸學校的學生輔導人員,藉以了解其在學校的處境及是否需要教育專業人士更多的關注。倘若兒童的問題涉及多方面的發展範疇,公營或私家醫生均可能轉介他們到衛生署兒童體能及智力評估中心,或到社區內其他由多元化專業人仕提供的專責中心接受服務。

當兒童被評定為有特殊學習障礙時,應盡快把他們轉介至特殊教育系統內,對他們的學習障礙作出適當的支援。視乎障礙的性質,可由醫院管理局屬下提供門診的分科診所、教育署的特殊教育中心、及一些私營診所提供服務,然而最重要的還是這些兒童本身就讀學校對他們的支援。對於這群患者,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認可的「醫學治療方法」,如藥物或輔助器材治療程序等去幫助他們。然而透過大型機構的良好設計及具清晰指引的重複研究,現已證明一些治療方式對讀寫障礙的人士有明顯幫助。很多患有讀寫障礙的人士,現已能學習到閱讀、書寫及運用恰當的方法,達成自己的學習目標和願望,並能成功地發揮所長。

 醫生在處理特殊學習障礙的責任

1.          在聽取病歷時,應包括產前及兒童的發展資料,尤以在語言發展、體能發展及行為方面為然。

2.          應特別查詢有關學習障礙及讀寫障礙的家族史據。

3.          檢驗方面,應包括一般檢驗及對腦神經科有基要評估價值的檢查,其中應包括聽覺及視覺功能評估。

4.          腦神經學醫生及兒童發展學的醫生在評定學習困難時,更應詳盡地向患童的父母及老師查詢他們過往在日常觀察中兒童學習時的表現。並小心審閱兒童近期在學校做的功課,以求獲得兒童問題根本端倪,並進行一個詳盡的,尤其與感知機能、認知學習過程及行為形態表現相溝通的腦神經檢查。

5.          腦神經發展學的醫生應能羅致相關的不同專業隊員並能清晰掌握他們在工作上的發現。這些專業人員包括臨床心理學家(以一位具兒科神經心理學經驗的人士為佳)、言語及語言病理學專家、物理及職業治療師、視光學師、及醫務社會工作者等。

6.          兒科醫生必須親自向患童的父母,在恰當環境下向患童解釋有關檢驗得出的結果及提供有愛心的輔導。

7.          兒科醫生必須帶領及協調全隊專業團隊一起往提供初步有效治療或給予患童與其父母,在過渡期給予專業支援,創立日後互信基礎。

8.          兒科醫生須確保由教育專業人士,包括教育心理學家、老師、負責特殊教育的老師等組成的多元化團隊,共同締造個人化教育方案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me(IEP),進一步有效地幫助患童,令其發輝最高潛能。同時更應酌情安排檢討會議,緊密觀察患童進度。

9.          無論何時向地,兒科醫生都應扮演學障兒福利代言人及權益倡導者。

 未來展望

在西方社會,特殊學習障礙包括讀寫障礙已被確認超越一個世紀之久,並在過往二十年,一些世界性的組織曾集合強大的力量對此類障礙進行科學化的研究,從生理的基礎上去探討患者在認知功能上、有效的介入方法上、及對社會產生的後果所造成的影響,並締做出一系列法例,保障患者權益,以作有效的輔導及適調。近數年來,香港社會各界人仕對此問題開始醒覺及關注,家長對有關資料及服務的迫切渴望,以及專業人士對新知識、技巧及服務參與的熱烈追求,均在本地燃起清晣廻響。其中更有為讀寫障礙專設的服務團體(包括香港兒童腦科及體智發展學會學障專責小組、博思基金、香港學障協會等),他們橫跨了教育、醫療及健康服務專業、透過社會支援網絡以及大專院校等不同專業範疇去增強服務,實屬值得讚許社會現象。我深信透過關切兒童及成人健康團體的協力合作及推動,我們必能有效地幫助學障,令他們充份發揮潛能,防止他們因不必要挫折而衍生的自尊受損,自暴自棄。最終培育他們成為有用、有信心、有承擔的社會一份子。此乃我等共同奮門的目標,願大家共勉!

 

香港兒童腦科及體智發展學會會長

香港兒童腦科及體智發展學會學障專責小組主席 陳作耘醫生